浙江温州甬台温高速公路有限企业为实施G15沈海高速公路温州段清江服务区汽修经营项目,完善服务区功能,满足过往旅客不同层次的需求,现公开对外进行招商,邀请经营业绩好、诚信度高的企业或个人来投资经营,并对竞租人实行资格后审。本项目业主(招租方)为浙江温州甬台温高速公路有限企业。
1.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专营过往车辆维修服务;营业时段为0:00-24:00(24小时营业)。业主提供经营场所(清江服务区东西区每侧面积各约135m2场地)给承包人使用。
经营期限:经营期限为3年。
2.竞租人资格要求
2.1要求竞租人须具备:
(1)具备汽修项目的经营能力和业绩的企业或个人;
(2)信誉良好,无违约经营等不良记录;
(3)管理规范,财务运行正常,具有足够资产及履约能力;
(4)具备一定知名度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2.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企业,或统一母企业的子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该项目竞租,否则均按无效竞租处理。
3.项目实施方式
竞争性谈判。发布公告,与具备行业经营资格和履约能力的单位或个人进行谈判,择优选取承包方。
4.招租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竞租者,请于2017年3月15日至2017年3月20日(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对于企业持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单位先容信(委托授权书)、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的复印件一套;对于个人持本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到浙江温州甬台温高速公路有限企业18楼企业管理与规划部购买招租文件(地址:温州市新城大道发展大厦18楼),招租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出后,款项不予退还。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租公告在浙江温州甬台温高速公路有限企业官方网站()和官方微信公众号(zjwzgs)同时公布。
6.联系方式
业 主:浙江温州甬台温高速公路有限企业 |
地 址:浙江省温州市新城大道发展大厦18楼 |
邮 编:325003 |
电 话:0577-88956611 |
传 真:0577-88956600 |
电 邮:cmytwzbb@163.com |
联系人:万先生 |
浙江温州甬台温高速公路有限企业
2017年3月15日